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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专项资金接受申报

发布日期:2016/6/18 0:51:40 浏览:458

近日,江门市农业局印发《2016年江门市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即日起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向所在地市(区)农业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市(区)农业部门(江海区为经济科技局)核实后,向江门市农业局申报江门市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专项资金。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每个市区限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原标题: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专项资金接受申报

近日,江门市农业局印发《2016年江门市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即日起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向所在地市(区)农业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市(区)农业部门(江海区为经济科技局)核实后,向江门市农业局申报江门市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专项资金。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每个市区限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据悉,此次补助对象是江门市农产品加工行业中起到较强示范带动作用,且有利于农民致富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用于企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不能用作流动资金及企业的非生产性支出(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用等)。

申报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呢?一是带动能力强。企业加工农产品主要来源于江门市,与农民有书面收购合同,且农产品收购价格不低于当地同类农产品的平均价格,对农民增收有明显贡献;二是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以上(发票为准),其中投入科技创新或技术改造固定资产分别不少于20和10万元;三是企业近3年未发生违法经营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安全事故;四是企业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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