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4-11-23
鲁网潍坊2月11日讯(本网记者)2014年11月23日和12月20日,本网分别两次收到寿光市蔬菜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实名举报材料,材料列举了寿光农产品物流园(以下简称:物流园)经营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本网记者根据协会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采访。近日,协会又向本网反映,称物流园除了仍坚持原有经营方式不加改善以外,还存在大量闲置土地的问题,并向本网提供了相关证据。本网记者根据协会反映的情况再一次进行了实地采访。
事件回顾:
举报材料称:寿光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不守法经营,收费混乱,导致经营业户经营困难,大量客户流失,直接影响到了广大经营业户和几十万菜农的切身利益,引起了广大业户的强烈不满,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物流园的信誉和形象。
物流园8栋烂尾楼
物流园被闲置的800余亩土地
寿光市蔬菜行业协会举报材料:
据协会的举报材料显示,物流园成立之初获批1880亩土地,实际征用面积3000亩,在这3000亩土地中,六年多来有800余亩土地一直被闲置。此外,2009年,物流园擅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占地50余亩改建8栋高层商品楼,2011年因故停工,以致现在全部成为烂尾楼。8栋商品楼成了烂尾楼原因是为何?是否建设之初就属违建,还是另有原因?
记者调查:
记者向物流园业主了解物流园闲置土地和烂尾楼的情况,多名业主表示,审计署正在对其进行审计,至于为什么要审计和具体事宜表示不清楚。
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回复
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闲置实为土地利用率低,烂尾楼为配套设施
2月2日上午,根据协会提供的材料,记者前往寿光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采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监管中心王主任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寿光农产品物流园成立之初获批土地面积为1880亩,扣除公共道路面积,实际到发面积是1680亩,截至到现在未使用的土地实际为450亩。
“按国家《土地闲置管理办法》,物流园未动工部分土地不属于闲置土地,应该叫土地利用率低,只能这么解释。至于未使用的450亩土地国土资源局只有督促其尽快利用。王主任说道。
对于2009年物流园擅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占地50余亩改建8栋高层商品楼的问题。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宣传科钟科长表示:根据立项文件,物流园配套服务区可建设出租商用房、宾馆、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根据国土资源局掌握的情况,该配套服务区实际建设了部分高层楼房,未对外销售,属山东寿光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内部自用配套设施。
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记者来到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办公室,针对8栋商品楼的建设有无审批手续进行采访,一位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此事不归建设局监管,请记者前往寿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中心采访。
寿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随后记者来到寿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中心,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物流园项目不归寿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中心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五十六条明文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等出让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不得随意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
希望这些问题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给大众做出合理解释。
本网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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