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00股票简称:编号:临2015-07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相关公司股票走势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回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11月23日、11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也未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并书面回函确认,截止本公告日,除公司已经披露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63),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予以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