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查获的劣质食用油。通讯员供图
检方取证。通讯员供图
2012年6月,林某清和妻子卢某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林某清作为主管人员,卢某某作为法人代表,在生产、销售调和油的过程中,没有添加花生油,却在包装瓶标注上冒充具有花生油成分予以销售,以假充真,销售金额106万余元。该案历时三年多,终于尘埃落定,主犯林某清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5万元。
诚信商家变心制假油终被抓
2003年,林某清和妻子卢某某开始成立海南厨来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厨来香公司)生产、销售花生食用调和油,卢某某是法人代表,林某清负责实际经营,主要出品“内当家”、“厨来运”、“大吉利”等品牌花生食用调和油。2012年3月,二人将厂址搬迁到秀英区文森村,但并没有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扩大生产规模之后,食用油的销路更加顺畅,价格稳健增长,市场供不应求。夫妻二人见此情形欣喜之情油然而生,便开始谋划如何才能在这样的市场中捞到更多金子。最终,他们决定不再进购花生压榨,而是在调和油中直接添加花生油香料。这样既能减少成本还能增加利润。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