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公益性批发市场项目的公示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16〕31号)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7年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16〕570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积极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经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申报,省商务厅于10月25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初步确定2017年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3个(项目一览表附后)。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1月24日至11月30日。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疑意,请向陕西省商务厅反映。
联系人:郝晓峰联系电话:029—63913874
电子信箱:swthxf@@163。com
附件:2017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公益性市场)公示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23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公示》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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