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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2019年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2/15 2:22:38 浏览:278

来源时间为:2019-6-20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查、专家评审,永泰县福安康农林专业合作社等134家单位188个农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程序和条件,准予认定,特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准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2019年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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