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深圳检验检疫局福田保税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批斯里兰卡进口红茶查验时发现,该批红茶的中英文标签标注的保质期不同,不符合有关规定。工作人员依法做出不合格判定,并作退货处理。该批红茶重316.8千克,价值2676.96美元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应首先查看其是否有中文标签,再看标签上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切忌购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以免造成消费风险与健康安全隐患。
《福田保税区退运一批不合格进口红茶》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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