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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4/13 10:08:54 浏览:213

.67万人以上。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发展。充分发挥护林、护路、保洁、保安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规范管理乡村公益岗位,促进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深入开展“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促进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

(十六)加大对脱贫地区帮扶力度。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强化工作统筹、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提升脱贫地区产品品牌和知名度,加大电商营销力度,多渠道促进产品销售。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好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帮扶作用。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深入实施现代农业振兴计划,持续推进玉米等7个千亿级产业,做强渔业等3个百亿级产业,形成“7 3”产业发展新格局。抓实“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玉米产业向高端化、循环化延伸,做强水稻、大豆加工产业链,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加速发展冷鲜肉、冷水鱼、预制菜、森林食品加工等产业,实现一产“接二连三”全链条整体升级。研究出台扶持农产品加工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产粮大县、养殖大县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推动初加工企业在乡村布局。持续落实包联企业制度,优化服务农产品加工企业措施,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立足补链、强链、延链,加大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争取城郊大仓基地建设支持。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十八)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服务水平,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指导各地和家电流通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十九)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工作,持续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强产业强镇和肉牛、食用菌、大鹅、大豆、乳业等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三大一航母”建设工程,创建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落实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培育旅游民宿品牌。加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打造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评定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线路,支持发展乡村旅居目的地和露营地。加快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实施“数商兴农”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健康发展。提升预制菜产业的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提高中央厨房企业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能力。

(二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县域产业结构优化、生产要素层级跃升,加快形成县域优势主导产业,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打好“土特产”三张牌,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支持以农产品精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绿色能源生产为主攻方向,在各县打造1-2个立县支柱产业。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强化激励作用。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深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重点面向农民工等乡村劳动力开展培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落实国家关于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二)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社会化服务,加大农业生产托管整省推进力度,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广大农民更多改革红利。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的各项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在试点中不断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继续抓好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试点工作。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持续开展以清理合同、化解债务和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清化收”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巩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坚持县域统筹,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村庄规划的,严格按照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建设。科学谋划村庄布局,防止“有村无民”造成浪费。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建设。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落实国家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落实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注重保护提升乡村风貌,避免“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落实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落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推进机制。

(二十五)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以“六清一修一改一建”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乡镇政府所在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村庄等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及时清运处置。协同推进厕所粪污、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以新建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为主,结合老旧管网和水厂改造工程建设的方式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强网架结构,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持续推进龙江民居试点村建设。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整体推进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乡村治理创新。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落实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推进农村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消防组织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应急力量“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面向农村地区的推广力度。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资源和服务力量下沉,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边境县及原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带动作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专业化社工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快农村区域互助养老设施建设,推广日间照料、探访关爱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持续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龙江“向日葵计划”。完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乡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全面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效。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党组织和担当作为村党组织书记选树工作。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提升工程”,抓好“选育管奖”政策落实,管好用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任职大学生。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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