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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河区农村卫生事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15/10/21 9:13:43 浏览:588

本报讯(许宝才)近年来,茄子河区以推行一体化管理为中心,积极深化农村基层卫生组织改革,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乡村医生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提升素质,强化乡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是村级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关键。目前,该区按照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所,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的要求,设有村级医疗机构118家,拥有村医161人。为提高乡村医生专业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了乡村医生培训,夯实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乡村医生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内容包括村医汇报上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相关信息报表。乡镇卫生院对村医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方面的培训,并部署当月工作。区卫生局每年不定期的以集中观看视频教学课件、聘请专业教师亲自面授的方式对村医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常见病多发病、急诊急救、公共卫生服务、适宜中医技术、院内感染及法律法规。新农合报销相关政策、分级诊疗和分级转诊、开展商业大病保险工作培训。

建立机制,保障乡村医生收入。为稳定村医队伍,自2010年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起,该区认真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建立了稳定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依据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11〕27号)精神,将门诊统筹及一般诊疗费结合起来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按照每名参合农民每年10元的标准向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一般诊疗费。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将不少于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同级政府确定的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偿标准,通过绩效考核,核定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1号),按照农业户籍人口每年人均7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该区政府对每名乡村医生每年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定额补助。通过新农合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和政府合理补助等多渠道,有效保证了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

强化管理,推行乡村一体化模式。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该区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强化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实行城乡管理一体化。即“七统一”,对村卫生所实行统一规划和设置;统一排匾和标示;统一人员录用和调配;统一药品采购和价格;统一业务管理和考核;统一收费标准和票据;统一财务核算和分配。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目前,全区实行一体化的村级医疗机构为76家,已经实现完成6个方面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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